體育營銷盡可能將吆喝模式的信息傳播,升級為場景性的數字營銷嘗試,體育本帶有極強的動態屬性,符合體育營銷目標人群場景的營銷機制設計,會從消費者接觸的起點贏得印象優勢,且加持于溝通過程的每一個細節。
每隔四年,數字營銷業界都面臨一次痛并且快樂著的“煎熬”,快樂源于體育營銷大IP世界杯的如約而至,痛點在于,雖說諸多品牌面對世界杯勢必加大預算力度,實則想借力世界杯尋求創新的體育營銷模式,難上加難。類似的痛苦,普遍存在于“運動式”體育盛事的借勢營銷挑戰中,具有同樣痛并且快樂著的還有每隔一次的奧運會,常常是看似熱鬧無數的營銷創意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各個數字媒介,而繁華喧鬧背后,從品牌廣告主到營銷代理公司經常都無法回答,這場驚天地泣鬼神的體育營銷之戰,究竟打出了什么樣的消費者認知。
此類現象系一種必然,單位時間內幾乎所有的品牌都在叫囂著世界杯營銷或者奧運會營銷,造成的沖擊力是消費者面臨的信息環境進一步過載,降低用戶對信息的感知度,而對廣告主來說,這像一種無可奈何的博弈,不在體育盛事入局一把,總感覺錯過什么,而在這種信息高度繁雜的階段投身期內,預算的有效性上,著實有點人在做天在看的意思。
想要在體育營銷中確立自身品牌深度溝通消費者的愿景,筆者看來,些許建議可供參考:
其一,體育營銷的持續性而非運動式:這個建議并不很難解釋,對任何一個品牌而言,需要回答體育營銷究竟是長期戰略還是階段戰略,如果是長期戰略,則無論是否存在奧運會或者世界杯,持續的體育營銷資源需要被投入,對這類品牌而言,消費者本在長期品牌宣貫中具有價值共識,四年一次的體育盛事更像是錦上添花,起到關鍵提點作用;
其二,體育營銷的場景性而非吆喝式:在數字營銷領域的探討過程中,筆者與業界同仁都有過觀點交換,在此探討體育營銷之際,仍然建議體育營銷盡可能將吆喝模式的信息傳播,升級為場景性的數字營銷嘗試,體育本帶有極強的動態屬性,符合體育營銷目標人群場景的營銷機制設計,會從消費者接觸的起點贏得印象優勢,且加持于溝通過程的每一個細節;
其三,體育營銷的交互性而非展示式:體育之所以能讓營銷變得不同,很大程度源于受眾對體育運動從關注到參與的興趣點,而我們堅持倡導交互性營銷創意而抵觸單純展示類創意,系體育營銷針對人群特征的必然。設計具有趣味性的交互機制,讓目標人群從信息的接收者,升級到參與者,分享者,倡導者,乃至于領銜者或代言人;
其四,體育營銷的結構性而非線程性:體育,是消費者的興趣所在,但消費者作為一個社會生物,具有相當復雜的結構性行為特征,這結構性的特征,可能體現在觸媒環境的組合性,也可能體現在興趣愛好的關聯性,單獨以體育作為營銷的傳播溝通籌碼,顯然無法達到系統整合溝通消費者的目標,因而,具有上層水平的體育營銷不應該是與其他營銷模式相割裂的孤島,而需要兼顧到用戶結構性行為,結構性興趣,結構性共鳴,將體育為鑰匙,串聯目標消費者更多的對話維度,實現品牌方所寄望的商業回報。
每到世界杯大年或者奧運會大年,數字營銷領域多爆發優秀案例,但也正因為一擁而上的跟風,令體育營銷變成一種“為賦新詞強說愁”的進退兩難,盡情期待2018的世界杯營銷能變得更精彩,就算不至于比往屆精彩,也至少不至于淪落于漫山遍野比哪家嗓門響得浮囂。